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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法院公开宣判高少伟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来源:运城日报 发表时间:2019-06-13 08:24

日前,永济市人民法院对以被告人高少伟为首的14名恶势力犯罪团伙犯骗取贷款罪、强迫交易罪、违法发放贷款罪、非法拘禁罪、非法经营罪、开设赌场罪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1个月至7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查,2016年8月,被告人高少伟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成立了所谓的“公司”,通过发放酬金、高额提成等方式拉拢聚集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为该公司员工,形成了以高少伟为首,被告人陈凯、薛艳峰、樊鹏、周文龙、刘飞为骨干成员,被告人杨亚洲、牛建军、王文进、赵川川、张飞龙、孙政鹏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利用被告人陈凯永济市农商银行城西支行信贷员的职务便利,以无抵押、快速贷款为诱饵,通过微信朋友圈、街边广告等方式,诱骗需要借款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该集团到永济市农商银行城西支行办理额度为5万元贷款,强行从中收取、截留1.5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手续费”。在归还利息和借款本金之日,该团伙采取言语威胁、非法拘禁等手段暴力讨债;对借款到期无力归还的借款人,采取强迫支付高额“手续费”的方式为借款人“倒票”,严重侵犯了国家金融秩序,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严重破坏了国家富农政策的实施,严重侵犯了借款人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