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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局
发表时间:2020-06-05 10:25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序号 执法类别 审核项目 承办机构 审核条件 审核依据 审核机构 提交审核材料 审核重点 审核期限
1 行政处罚 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市队稽查队 拟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000元以上较大数额罚款的 《山西省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 市队法制建设装备科 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举报笔录等;视听资料等证据资料;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证据保存清单等;法律依据;听证笔录、评估报告;陈述申辩书等 1.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2.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罚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4.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7个工作日(案件复杂或因特殊情况的,经市队负责人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
拟做出减轻处罚或按照情节需要加重处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1.有无构成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法律要件;2.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
2 行政强制 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及行政机关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市队稽查队 重大行政强制措施:1.查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生产、经营场所;2.查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要生产、经营设施;3.查封、扣押公民财物,标的金额5000元以上的;查封、扣押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物,标的金额10万元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条、第四十四条、第七十条 市队法制建设装备科 立案审批表、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举报笔录等;视听资料等证据资料;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证据保存清单等;法律依据;听证笔录、评估报告;陈述申辩书等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 7个工作日(案件复杂或因特殊情况的,经市队负责人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2.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3.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4.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5.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3)通知当事人到场;(4)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5)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1.重大行政强制执行决定调查终结报告;2.重大行政强制执行决定;3.重大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代拟稿;4.相关证据材料;5.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 (1.是否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2.行政执法机关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3.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4.程序是否合法;5.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6.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7.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8.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执法事项清单.xls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docx

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doc

法制审核目录清单.docx

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doc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doc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监督)人员清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