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运城市司法局以一个保障四个机制的“1+4”工作思路纵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构建起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执法联动的工作格局,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和执法扰民的问题有效破解,为运城市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营造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13个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运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有序推动落实。
明确责任机制。全面梳理国家和省里改革精神,分析研判运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现状、短板和弱项,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和举措,精准定位督导单位和改革单位的职责,细化分解了17项改革任务,明确时间表、任务书和路线图,专人跟进对接,实施挂图作战。
业务指导机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督促指导作用,及时调研论证各综合行政执法单位推进工作的困难,提供思路和方法,促进问题有效解决。严格依法审核十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三定方案”,从规范执法用语表述、设置案件法核机构等方面提出43条修改完善意见和建议,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执法协作机制。积极协调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促进十大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单位与司法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之间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案情通报、协同运转,统筹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提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
成果检验机制。将改革工作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重点内容、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实施“地毯式推进、清单式督查、销号式管理”工作措施,运用“13710”系统督办、“点对点提醒”等方式,推动工作任务落地落细落实。建立绩效评估机制,通过开展问卷调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确保执法机制优化、改革效能增强、群众和市场主体满意。(滕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