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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缴存比例调整
事项定义:
缴存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在设区城市规定的缴存比例范围内,自主调整缴存比例。
服务对象:缴存单位
受理条件:
1.缴存单位申请调整的缴存比例符当地确定的缴存比例区间,且不低于5%,不高于12%;
2.缴存单位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3.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保持一致。
办理渠道:窗口办理
申请材料:
1.《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审批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运城市住房公积金基数核定清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咨询途径: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
市直管理部:0359-2059100
盐湖管理部:0359-5790800
永济管理部:0359-8029260
河津管理部:0359-5280923
闻喜管理部:0359-7021258
稷山管理部:0359-5528775
新绛管理部:0359-7561023
临猗管理部:0359-2331958
万荣管理部:0359-4529511
垣曲管理部:0359-6020528
绛县管理部:0359-2387009
夏县管理部:0359-2798269
芮城管理部:0359-3026004
平陆管理部:0359-8722150
主办:运城市人民政府 承办: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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