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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4-09-06 16:03

一、机构设置

  行政科: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日常政务、会务和事务的综合协调和联络工作;负责与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和各县(市、区)、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各部门及各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接待事务;负责编写《市人民政府大事记》;负责市政府办公室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资产及行政后勤等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会议礼宾科:负责市政府接待事务;承办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召开的其他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编写相关会议纪要;负责市政府领导同志的调研会见、会谈等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负责港、澳、台同胞及海外华侨、友人捐赠物品的审理、报批、归档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文电科:指导全市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公文审核制发工作,办理文件收发、运转、清退、归档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室保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机要工作;负责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的印鉴管理,承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工作部门及部门所属单位的印章刻制、颁发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审科:负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发挥审计监督参谋助手作用,承担市政府重大决策的事前审计监督;承担市长、秘书长经济责任审计的风险防控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审计监督;接受市审计局业务指导;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秘书一科: 办理市长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办和文稿审核等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秘书二科:办理常务副市长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办和文稿起草等工作;对接省政府办公厅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相关事宜,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秘书三科:办理副市长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办和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秘书四科:办理副市长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办和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秘书五科:办理副市长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办和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秘书六科:办理副市长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办和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秘书七科(市政府总值班室):办理副市长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办和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承办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外出报备工作;承办市政府领导同志、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外出报备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秘书八科:办理副市长的文、电、函、请示(报告)、会务、政务活动、督办和文稿起草等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国务院、省政府要求落实事项、市政府决策部署、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等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承办相关联合督查工作;负责就重大民生事项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检查落实市政府重大民生事项;协调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大民生问题;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调研科:围绕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决策参考建议;起草市政府重要文稿和综合性材料;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建议提案办理科:联系承办市人大、市政协相关工作;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社会方面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建议;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组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综合市政府党组、市政府重要工作情况,组织办理向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和市委的重要请示报告工作;承办市政府党组与市委的党务联系工作,承担相关文稿起草工作;承办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会议等会务工作,落实会议议定事项;承办市政府党组、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文、电、函、请示(报告)等工作;承办市政府党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和市政府办公室党组交办的工作事项;负责市政府办公室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的建设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教育培训、人事档案、考核及扶贫工作;负责协调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网站和电子政务监管,指导监督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工作,承担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及网络舆情研判、处置等相关工作;协助办理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统筹协调全市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承担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一科:负责市政府经济运行和改革发展等方面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综合二科:负责市政府社会发展和民生事业等方面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

  金融一科: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全市金融稳定和发展及加强金融风险防控的建议。负责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金融业改革发展规划。承担重要金融工作和重大金融问题的调查研究,组织地方金融领域改革发展稳定和监督管理政策研究,承担全市金融形势监测分析,负责起草调查研究性综合文稿。承担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有关工作,牵头负责落实优化地方金融营商环境工作。承担金融政策与相关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社会政策协调工作,推动政府投资基金规范发展,营造健康优质的金融环境;提升资本市场服务普惠金融效能,推动经营主体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组织开展金融政策和监督管理事项协调,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省委金融委及市委市政府决定事项和工作安排;协调开展金融领域重大事项落实情况督查工作,并督促整改落实;负责对县(市、区)政府的金融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并提出问责建议。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融二科:协调对金融活动的监督管理,协同驻运金融管理部门推动县(市、区)落实监管责任和风险处置责任。研究提出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和金融安全政策措施,拟订应对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牵头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机制。协调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协同推动落实风险应对处置工作。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相关工作。督促县(市、区)政府开展风险排查、案件查处、善后处置和维护稳定等工作,依法做好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和处置工作,推动加强金融风险处置工作和重大金融风险防控。牵头负责地方金融领域风险监测预警,承担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相关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融三科: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统计制度,承担地方金融监管数据收集整理研判工作,定期编制监测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承担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监测系统相关工作。实施全市“7+4”类地方金融组织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咨询、投诉、举报事项的集中受理及分办等有关工作;负责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和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等“7+4”类地方金融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融四科:协同推进地方征信体系建设,健全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协同督促金融机构落实普惠金融政策,指导金融机构开展对小微企业、“三农”和特殊群体的金融服务工作。加强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协调,承担政策落实、对接合作等相关工作。承办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地址

  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248号

  三、办公时间

  8:00-12:00,14:30-18:00

   四、联系方式

  0359-2660717

  五、负责人姓名

  王红波 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市政府机关党组书记、市政府办公室主任。